| 龙虎网报道:昨天起,南京市启动了2009年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工作。凡未参加2008年居民医保的市民,可携带户口簿、身份证,前往所在街道的劳动保障所,办理明年居民医保参保手续。
南京市医保结算中心人士介绍,南京市有133万市民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条件,2008年居民医保启动后,已有110多万人有了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障,但仍有近20万人未纳入医保覆盖网。而居民医保随着参保人员增多,医保基金实力扩大,今年4月1日起,参保居民享受到的医保待遇又有提高,如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;降低住院费个人自付比例:学生儿童在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费,个人支付比例由原50%、45%、40%,降至40%、35%、30%。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在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费,个人支付比例由原50%、45%、40%,下调至45%、40%、35%。取消门诊大病起付标准;降低学生儿童门诊起付标准等。有关人士介绍,居民医保还将出台新政策,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的报销待遇。
由于医保参保办法规定,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5日办理下年度居民参保的手续和缴费。考虑到届时参保人员多,集中办理易造成拥挤排队,或者部分居民因一时忘记,而耽误了办理手续或缴费。南京市医保中心决定将2009年的参保登记工作,提前至5月份开始。未参保的居民,可前往街道劳动保障所登记,在办理完手续后约一个月时间,可拿到银行缴费卡,只要往卡里存进足够缴费的钱,届时银行会代扣。去年参保的人员,也可事先向银行卡中存钱,以免到时遗忘,误了一年的保险。
有关人士还强调,居民医保规定,新生儿在出生的一年内,可随时参保,并享受当月缴费次月报销医疗费的待遇。但新生儿出生满一年后,则归入“学生儿童”参保范畴,学生儿童在办理参保手续后,需要等到下个年度,才能开始享受医药费报销待遇。
2008-5-6 8:34:16文章来自中健网605738健康资讯2008-5-6 8:34:16 作者:王卫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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